近年来,敦化市为了进一步改善民生问题,加大了农村公路的改造力度,每年平均以180公里的改造速度实施改造建设,至2012年末,敦化市已改造农村公路1,393公里,通村率达到98.5%,到2013年年末,将达到100%。农村公路的有效建设,极大改善了敦化农村交通运输环境,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。为了保护建设成果,我市积极采取措施对已建成农村公路加以保护,2010年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,专门成立了执法队伍,使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。
2008年该市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所,出台了养护管理办法,以建养并重的原则对已建农村公路实施养护管理,收到了一定的效果。2008年至2012年该市连续五年在全州农村公路养护检查验收中,被评为第一名。但随着养护里程的增加和大量大型
运输车辆在农村公路通行,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。针对这一情况,敦化市于2010年3月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、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为副组长、农村公路管理所所有内外勤人员为成员的农村公路路政执法队伍,执法人员参加了省、州执法培训,通过考试考核获得了执法资格,配备了执法专用车辆,使农村公路执法工作落到了实处。
在治理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,敦化农村公路执法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克服战线长,人员少的难题,注重发动群众,依靠群众来治理超限行为,使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控制。
一是注重宣传教育,发动群众一起治超。执法人员在巡路时,带着路政所印制的宣传单《敦化市交通局致车主,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》发放到每个过往司机及每个村民的手里,宣传了超载车的标准和处罚的标准,叫当地群众知道什么样的车是超限超载车,让司机知道破坏公路是违法行为。
二是公开举报电话。由于农村公路比较长,路政人员少,巡路不能及时到位,于是在发放的宣传单上,公开了举报电话,只要有举报,路政人员就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。2012年共收到各类破坏公路举报电话和民生热线共102起,查处98起。
三是从根源抓起,谁破坏公路谁来修复。超限车辆大多出现在砂石料场,执法人员根据这一情况,与料场业主签定公路使用协议书,收取超载车辆破坏公路的保证金。每公里按36万收取,当事人在协议期满时把公路恢复到原来的标准,交通运输部门一次性退还保证金,如果当事人在协议期满时没有修复破坏的公路,交通运输部门就拿当事人的保证金来修复公路。
由于农村公里建设的特殊性,在和当事人签协议时,把公路所在村屯与交通运输局同时作为甲方,这样极大调动了广大农民保护公路的积极性,出现了农民和交通运输局一起管制破坏公路的好现象。
四是取得政府支持,把治超工作越升为政府行为。近年来,敦化市境内高速铁路、高速公路、土地整理等大型建设项目工程比较多,为了减少这些项目对农村公路的破坏,敦化市政府在招投标时,就明确规定工程使用车辆吨位,严禁超载车辆上路,市政府还在矿山开采审批环节中,把交通运输部门作为主要核审成员单位,对有可能对农村公路造成破坏的砂、石矿,坚决不予以批准,把超限超载车辆挡在农村公路之外。